便是第六意識的功能。因此也可以說,人的作威作福、吃苦受難,或者廣修諸善,上天堂、下地獄,乃至希聖希賢、作祖成佛,所有一切行為,都是由於第六意識的「動身發語」而來。
三業內外相應,才能成為造業的事實,與第六意識相應的「思」是業的自體。所謂「思」者,是遍行心所,以造作為性,趨役自心,於善、不善、無記諸事,加行為業,是故此「思」心所,為業的自性。業雖即是思,思亦必有所依的心王,第六意識便為「思」之所依,而來發動身業及語業。
第六意識,具有了別、審慮、決定、謀斷的功能:
- 1.諸有情以六種識與外境界相接,即有「了別之思」生起。心知於己有益或有損,有利者立即以語反應,或用身手接取;有損者立即以語抗拒,或用身手逃避。
- 2.若遇繁複重大的境界當前時,第六意識必於此當前的境界,生起「審慮之思」,衡量其利害、輕重、得失、善惡、是非,以及採取何種必要行動的次第先後。
- 3.審慮之後,乃起「決定之思」,下定決心,採取一定的身業及語業來完成其行動,以因應處理當前境界的狀況。
- 4.第六意識所起的「謀斷之思」,即是意業對於某一境界的完成。
由於意業是身語二業的根本,所以一切諸業,無一不是依此第六意識為根本,造業亦必依第六意識。遍行心所雖遍於八個識,卻唯獨第六意識造業,因為第八識的功用在於執持種子,第七識的功用在於執第八識的見分為我,故雖同助第六識的業力,自識卻不造業。前五識,了別外境,對於發動身語二業確有勝用,但亦僅為第六識的資助,不能直接發動身語。直接發動身語二業,唯有第六意識,是故頌文要說「獨為最」了。
引滿能招業力牽
這句頌文是說,第六意識造了引業及滿業,便能以此業力,而將自己的八識牽往三界五趣,隨業受報。
從造業受報的結果而言,業力分為兩類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