絕妙說法—法華經講要 144

也都有背誦許多部經論的本領。所以我也鼓勵漢傳佛教的僧俗四眾,養成誦經的習慣。

「解說」是把佛經的道理說給人聽,可有三類:1.用語言向他人演說經中的法義,那就是講經的說法師,所謂辯才無礙,舌燦蓮花之士。2.用文字疏解經典,綜理三藏者,稱為論師。依智旭大師《閱藏知津》謂,所撰論書又分為釋經論及宗經論。釋經論者如《十住毘婆沙論》,以及古德高賢的各種經疏;宗經論者如《瑜伽師地論》等印度諸大論師、諸大菩薩依經撰述的各種論書,乃至包括中、印各地先賢所遺的諸種大小乘經律的論疏、論釋、論述等,均可歸於此類。3.用音樂、舞蹈、形像等各種表演及繪畫、雕塑作品來表達法義,宣揚佛教。

現代人則可通過科技工具,運用電視、電台、網絡,及報紙、雜誌、看板、燈箱,以及語言、音響、影像及圖畫等宣說經義,也可名為解說。

「書寫」佛經的目的有二:

(一)為了流通傳布佛經,分享更多的人,傳承更久的時間。由於古代的印刷術未發達,佛經的流布,都以手抄寫。印度以及南傳地區,有以貝頁寫經或律者;中國古代的佛經,多用手抄於紙卷之上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