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半字、滿字等二教。3.光統律師,立因緣宗(毘曇)、假名宗(《成實論》)、誑相宗(《大品般若》及三論)、常宗(《涅槃經》、《華嚴經》),稱為四宗教。4.有師立因緣、假名、誑相、常(《涅槃經》)、法界(《華嚴經》),稱為五宗教。5.有人立因緣、假名、誑相、常宗(《華嚴經》)、真宗(《法華經》)、圓宗(《大集經》),稱為六宗教。6.有北地禪師立有相及無相的二種大乘教。7.有北方的禪師說一音教,此與羅什所說的以一圓音說法不同,乃指如來一音,大小並陳。
羅什的另一弟子道生,有四種法輪之說:1.善淨法輪(《小乘經》),2.方便法輪(《般若經》),3.真實法輪(《法華經》),4.無餘法輪(《涅槃經》)。
南北朝時代的判教風氣,特別殊勝,被形容為蘭菊競美,例如:1.梁之僧旻,在慧觀的有相教中,別出人天教;無相教中,加入《維摩》、《思益》等經。2.濟法師,立四時教,第一時《阿含經》,第二時《般若》、《維摩》、《思益》、《法鼓》、《楞伽》等經,第三時《法華經》,第四時《涅槃經》。3.光宅寺法雲,依《法華經》,立羊車、鹿車、牛車、大白牛車的四乘。4.護身寺的自軌,立五宗:因緣、假名、不真、真實(《涅槃經》)、法界(《華嚴經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