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》云:五支中的尋及伺為對治支,喜及樂為利益支,心一境為自性支。

二禪特相 呵棄初禪之覺、觀(尋、伺),二禪、三禪、四禪無八觸十功德,已轉欲界為色界。二禪離尋、伺,住於信相明淨喜樂之情態,可對治初禪之貪、尋伺、苦、掉、定下劣性等五障。

二禪具四支:內淨(《俱舍論》以為五根中之信根,深信受勝實之功也,淨為信相,故曰淨;屬心故內);喜;樂(意識功能,是輕安樂,非樂受);一心(定,此為色界的定生喜樂地)。在此四支中的內淨為對治支,喜與樂為利益支,心一境為自性支。

三禪特相 呵棄二禪之喜受而得。三禪離喜、樂,具正念、正知,住於自地之妙樂。可對治二禪之貪、喜、踴躍、定下劣性等四障。

三禪具五支為:捨(行捨之心所而非捨受,捨前之輕安,住不苦不樂);念(三禪之樂極勝,為不染著,故要正念,離邪念之心所);慧(三禪之樂極勝,為不染著,故要正慧,離邪慧惡見之心所);樂(意識之樂,離二禪之喜樂,尚有自地之喜樂);一心(寂然在定,心一境性,此為色界的離喜妙樂地)。在此五支之中的捨、正念、正知(慧)三支為對治支,樂為利益支,一心為自性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