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捨、慚、愧、無貪、無瞋、不害、輕安、不放逸。此十法與一切善法相應,故名大善地法。善之中的第一個是信,第二個就是四正勤的勤。也就是說,首先要信,相信之後才能接受它,接受之後才會修行練習。「勤」就是修行善法,於心勇猛之作用,不斷地練習之後,漸漸會產生善根。因此四正勤在《俱舍論》中是最基本的兩個修行條件之一。
二、大乘的《百法明門論》一共有一百法,善心所共十一個:信、精進、慚、愧、無貪、無瞋、無癡、輕安、不放逸、行捨、不害。其中的第二項「精進」即為四正勤,就是勇猛修善法、斷惡法之心的作用。
三、《成唯識論》卷六云:「勤謂精進,於善惡品修斷事中,勇悍為性,對治懈怠,滿善為業。」
以上三部論著,都相當重視「勤」,也就是精進用功修行,使善法增長,惡法斷除的一種力量。有了「勤」,就會勇敢又非常強悍,用它來對治懈怠、放逸,就不會退縮、畏懼,不會遇到阻礙就放棄。因此,要有勇敢而強悍的心,才能使得善根、善業持續不斷圓滿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