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嚴法師心靈環保 107

往往是當創作者放鬆身心之後,將頭腦中的緊張、追求的心態「放下」後所產生,使靈感天地益形廣大,並減弱個人的主觀意識色彩。主觀意識越淡的作品,應更能獲致讀者共鳴。


將佛、禪等質素加入文學作品中,是否有其必要?


至於文學作品中是否必須刻意加入「佛」、「禪」等質素,以提高社會教化功能,其實是見仁見智的問題。如韓愈講「文以載道」,認為文學應該負有道德使命,負有教化社會使命。但若要苛刻地要求文「必」載道,恐怕將使文學淪於教條化,被宗教、政治等觀念所約束,文學的生命將受到斲傷。就佛法的立場而言,並不主張一定要「給」人任何東西;特別是「禪」,亦未強調應貢獻任何東西給予社會,而是當社會有所需要時,自相反的方向加以疏導。例如當一個人極為口渴,希望盡情「牛飲」汽水、開水時,我們卻要告訴他:多喝汽水或開水並不是止渴的最佳辦法,「少消耗」才是最根本之道,否則體內的電解質不斷流失,多喝開水反而不見得有益。因此,禪講究「恰到好處」的疏導,未有任何教條、觀念欲加諸於人。如果文學作品能夠採取超然立場,而未刻意強求「文以載道」,或硬將佛、禪等公案、名相、故事、戒條等植入文學作品中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