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嚴法師心靈環保 108

將使文學更自然地發展,且使創作者有更自由的揮灑空間。禪者的詩所以空靈,乃因禪的體悟、認識,使作品有了超脫,使欣賞者覺得心胸開朗,這便是禪的精神,而非硬加框架。佛、禪等觀念固然不需要刻意植入作品,然多讀佛、禪書籍,多實踐、多體驗,將使創作者得以超越,而不復存在於框架中。


佛經、禪宗語錄及公案等,可視為文學之一支,卻因文字偏向文言,較難吸引讀者閱讀,如何推廣「佛教文學」?


文學作品乃因應不同時代需求之下的產物,對古典文學作品之欣賞、引用、研究、回顧,均具有承先後的意義,不容偏廢、揚棄,我們必須踏著古人的足跡往前邁進。古代的文學作品,對古代人而言即是「現代文學」,因此我們看到的佛教著作,自魏晉南北朝以降,至隋、唐,均有所變動,到了宋、明兩代,風貌益見不同。佛教著作即是為了推廣、普及佛法而生,因此始終便是一般人所能欣賞、理解的「通俗文學」,如果佛教著作乃是為了文學而文學,勢必無法流傳至今。胡適先生在《白話文學史》中提到:佛教作品、佛經翻譯,即是當時的白話文學;禪宗的語錄、公案,亦是通俗文學,只不過與口語上的語體文仍舊有所不同,畢竟談話所使用的語言,與文學所使用者必然有其差距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