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到生了個兒子是殘障,夫妻兩人開始接觸佛法,家庭氣氛於是整個改善。她跟我說:「師父!我很感謝這孩子!因為他的降臨,我們的性格都改變了。我想這孩子是菩薩所化生。」
另外,有位比丘尼,她的母親從十一年前開始生病,到今年已經八十六歲,病絲毫沒有好轉,她覺得自己的負擔很重。我對她說:「恭喜妳!」她愣了一下。我接著說:「妳有母親可以孝順,替妳自己消業障,這是妳的福報。」她聽了以後很高興,說:「希望我母親能再活百歲,讓我多消消業。」
所以,論因果要看情況。如果我們有慈悲、有願心和願力,何必非要將現在當「果」看?我們也可以從因、從主動的角度設想,或許我們是發願生生世世要在世間度眾生的初發心菩薩,有時以殘障身,有時以比丘、官僚等身來示現。
從「果」看,也許你上一世曾經做了些什麼,對於現在的果報,你歡欣也好,搥胸亦罷,都已於事無補。戒律、經典都提到:「少欲、知足、知慚愧、行懺悔,懺悔則安樂。」佛經裡講懺悔業障,是教我們要擔當自己的問題,甚至人家的問題我們也能擔當;而不是自怨自艾、怨天尤人。
承認自己有錯,在基督教稱「原罪」,在佛教則是「無明」。一個人不可能從來沒有做過壞事、沒有說過壞話、沒有存過壞的念頭。當發覺自己做錯事、說錯話時,應立即懺悔,懺悔相當於反省。若一時改變不了,沒關係,慢慢改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