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外,對於累世的冤親債主,我們可以用誦經禮懺等修行,或是用佛法來開導他們,邀請冤親債主都來聽聞佛法,參與共修佛法。他們如果還在靈界,便可以佛法的感應力來疏導他們、鼓勵他們、安慰他們。他們來聽佛法之後,心中的怨懟便可解開。解怨釋結之後,他們就能離開靈界而往生天界及佛國淨土,此時已發菩提心、已修菩薩道,故也不會來討債索命了。
重罪輕報是由於債權人及債務人雙方兩造,都願意解開生死的怨結,那就可將宿債一筆勾消,彼此從此可以有善果。另外,所謂定業難轉難消,則是因債主本身不知佛法,沒有超脫,也就沒有辦法不向債務人討債逼債,你欠他的,他非得要你償還不可。
我曾經見到一位居士,心中很恨一位仇人,這位居士來聽我講佛經,也看佛書,但就是無法不恨那一個仇人,他說:「佛法、因果,我都相信,唯一辦不到的,就是要我不恨那個仇人,甚至只要有人向我提到他的名字,我就會立即生氣。」──這種人不願意放下成見、修行佛法,心就轉不過來。這就是定業不可轉的例子。
因為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心念無法轉成清淨,定業就不能轉變。例如,釋迦牟尼佛成了佛之後,還是受到提婆達多所害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