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承認:各個宗教信奉的神都有其功能,都有其存在的價值。
對佛教來講,老子也好,孔子也好,耶穌也好,穆罕默德也好,都是菩薩的化身。因為人類出生於各種不同的地域,各有其不同的需求、不同的文化背景、不同的民族性格、不同的時代社會,菩薩即用不同的形象,適應那個時代、那個地區的眾生所需要的觀念和方法,來幫助他們,救濟他們,所以就出現了好多位大宗教家。
大乘佛教本來就能夠和其他宗教互相往來,但是,西方宗教中的若干教派卻不易做到這一點,他們不接受異教信仰的事實,甚至把信異教者當作「一定會下地獄的魔鬼」。
這二、三十年,天主教有很大的進步。在一九六〇年前後,經過天主教大公會議的討論,他們希望各宗各派的基督教回到羅馬宗教,並承認所有宗教都是上帝的兒女,都應該受到上帝的承認。從此以後,他們對不同宗教的教派,如東正教、新教、東方的佛教、印度教,都能夠包容、能夠做朋友。
遺憾的是,迄今尚有一些基督教派還是排斥其他宗教,不過,有識之士的基督教徒也開始尊重其他宗教,能夠接觸其他宗教,並且和佛教徒交換意見。
站在佛教立場,我們歡迎所有宗教和我們對談,不是要談那個宗教好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