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鼓山的方向 344

(五)淨化社會,禮儀環保

1臨終處理


對病情危急,送醫急救無效者,家屬應當機立斷,若醫院設有助念室,同意家屬助念,可視病者或家屬意願,留院或返家;若醫院不允許助念行為,應趁病者未斷氣前(斷氣亦無礙),雇車將病者送回家中安頓。

亡者斷氣後,家屬不可拉扯啼哭,也不必急著催找葬儀社;可盡速聯絡發心蓮友助念,全心念佛,並為亡者蓋上「往生被」,恭請西方三聖像置於屋內之清淨處,助大眾提起正念;俟八至十二小時後,始可替亡者淨身、更衣及移至大廳(或送殯儀館存放),遺體四周用線牽圍,再掛上黃布緯縵。遺體頭在內、腳在外,在緯縵前頭,設置靈桌,可以用四方桌鋪蓋黃布,桌上一對鮮花、四樣供果、一對蠟燭或蓮花燈、一個香爐、一杯供水,再加上亡者的蓮位即可。不要拜「腳尾飯」、燒「腳尾錢」。

2入殮


往生後二十四小時,方可進行入殮儀式,入殮時家屬必須至誠念佛,不得啼哭或談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