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鼓山的方向 519

這一個身分跟另外一個身分彼此之間產生關係,有義務、有責任的關係,這叫作什麼?倫理。為什麼要這樣子做?若不是這樣子做,就混亂,社會混亂、世界大亂。那就沒有倫理,所以要有倫理,要有倫理就是盡責任、盡義務。

現在人都是爭取權利卻不願盡義務,只要有權利,就向裡頭鑽,聽到義務趕快跑,聽到責任趕快溜,那麼,做和尚有什麼權利?能夠住在廟裡面是不是他的權利?能夠披黃苧衣、著紅袈裟,是不是他的權利呢?現在,在一些法會或佛學講座的場合,常可看到穿著黃海青,披著紅苧衣,站在大門,托捧著一個大鉢的出家人,見著人就叫人供養。見到這樣的情形怎麼辦呢?沒有辦法呀,若干涉他,可能會討一頓罵,甚至挨揍,這也就是說他有穿這個衣服的權利,還有托鉢的權利,但是,不須扛負責任。而和尚是不是就什麼責任都沒有呢?還是說沒有飯吃,就叫信徒來供養呀?其實,出家人的義務、責任很多,例如在法鼓山舉辦一個禪修營,雖然只有三十人參與,可是出動了十多位出家的法師,並有十來位在家居士護法,幾乎是一個人侍候兩個人。出家人替他們開車子,出家人替他們點蚊香,出家人照顧他們無微不至,把每一個人當成菩薩來接待、來成就。

我們也希望每一位參與者能真正像一個菩薩,回到了工作環境、生活範圍,都能以這種精神為他人服務,這樣的要求也真的發揮了作用。活動結束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