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麼,佛法的倫理有什麼呢?有七眾:比丘、比丘尼、式叉摩尼、沙彌、沙彌尼、優婆塞、優婆夷。這個是層次方面。也就是說,佛法的倫理關係是什麼?是僧俗、師弟的關係,層次的關係。層次,我們叫尊長,所以佛法裡要講下座、中座、上座。所謂「上座」,是指年長的、出家時間久的、戒臘高的,但上座不一定是年紀很老,若出家受戒二十年以上,也是上座。而僧與俗之間也是一種倫理關係,僧俗那一個為尊?那一個為卑?或者那一個為上,那一個為下?僧為上。為什麼?因為三寶裡代表著佛法的形象的是僧。
那僧俗彼此之間要互相敬什麼?爭取權利呢?還是責任、義務?僧對俗有義務、有責任。俗對僧呢?也是有義務、有責任,這樣倫理關係,就建立起來了。如果只有單向,只是一方要求權利,而沒有付出責任和義務,倫理關係便不能建立起來。中國的佛教,出現二種形態:第一種是出家人受人看不起,覺得出家人「攏是沒路用的人」、「攏是飯桶、呷飯的啦!」第二種是對出家人盲目地迷信,以為出了家,就是應該受恭敬、受供養、受到崇拜的。這二種都是錯誤的觀念,因此,我們一定要建立起僧俗彼此之間互相的倫理關係,才能產生互動,所以現在農禪寺和法鼓山所推動的就是在盡義務和責任。
(聖嚴法師口述,胡天祥整理,刊於《法鼓雜誌》四一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