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鼓山的方向 67

因此我一去美國,不是以文學博士的身分去教書,也不是以法師的身分受供養,而是把我當成可塑可教的人才,從基層訓練起。在那裡待了一年,人少事多,打雜、掃地,除了不買菜之外,廟裡其他的事幾乎都得做。我把原本是堆置廢品雜物的地下室,打掃得乾乾淨淨,整理得清清楚楚,把原先是髒亂的地方改變成可以用作弘法活動的空間。

在美國弘揚禪法


半年後我便在美國佛教會的大覺寺教西方人打坐參禪,剛開始只有三個美國人。我的英語講不好,每天要花一個小時搭地下鐵去學英文,為了教美國人,我找了一位中國人王明怡居士幫我翻譯。就這樣我開始了教禪、講禪、寫禪的弘化生涯。其實我在臺灣根本沒教過禪,但在日本參加過好幾次禪七、禪學的活動,瞭解一些日本的禪,也得到日本一位禪師的印可。當時我一去,那位日本禪師就說:「你以前用過功的。」我說我在山中有過六年的經驗,並且自小是在禪宗寺院出家,後來雖在軍中也未曾間斷禪法的修行,故曾得到一位明眼人的指點。他因此對我另眼看待。後來我告訴他我要去美國了,可是我不會美國話,他說真實的佛法不是用語言的,禪法是用心法,叫我儘管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