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鼓晨音 113

神聖的僧中執事


僧中執事,並不是師父或方丈託付的,而是方丈代表常住付予的。

僧團中每個人都領有一份執事,方丈亦不例外。何以要有執事?因為在任何一個團體中要享有權益就必須盡義務,盡義務的工作就是一份職務。所以只要有僧團的存在,僧眾都必須擔當執事。

不管諸位領了那一種執事,責任是輕是重,都是個人的因緣福報所致;因此大家要以感恩心、恭敬心、歡喜心來領受。而擔任僧團中管理層次以上的執事,不但可藉此機會來磨練自己,對三寶的奉獻更是一份大功德,是一件難得且光榮的事。

舉行請執儀式,是為了增加我們對所領執事的榮譽感和責任感,上下齊心協力,共同來完成師父或僧團所交辦的任務。

責任有輕重,職務無尊卑


僧執,是為服務常住、奉獻三寶而設的,各人所負之責任或有輕重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