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有義務和責任來維護常住,也就是有義務和責任來照顧現前僧及十方僧的生活運作,以及常住三寶的弘法事業。
為什麼僧執是神聖的?因為在僧團中工作非僅為一人服務,乃是為整體的僧眾服務。整體的僧眾,包括現前僧及十方僧。雖然寺院有可能被摧毀,但常住三寶精神永在,對現前僧及十方僧的影響深遠廣大,所以不論職務的大小、職位的高低,你對常住三寶的奉獻是永遠的、無盡的。
因此,當發生問題時,你自以為是在受苦受難時,要將煩惱消歸自心;可是問題的解決還是要交由僧團來協同處理,經由數人集體討論後,智慧、方法自然會出現,問題即可迎刃而解。這也是僧團生活的精神-入眾、隨眾、靠眾、和眾的具體實踐。
(一九九四年四月七日)
(一九九三年二月二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