執事的原則和方法
執事本身是由龍天推選出來的,代替龍天護持常住,也就等於我們自己護持常住。執事護持常住,以常住的利益及形象為優先考量,更應以師父的理念為理念,以師父的形象為形象。
師父(方丈)是常住中最高的領導者,掌握僧團的精神、理念、形象及方針,構成整體常住之具體事實,所以應對外維護其形象、尊嚴與地位。
至於從原則至方法,如何掌握與推行?
- (一)護持常住。凡事應以常住全體之利益、形象為著眼,不要以你個人的利益為前提。否則,一定會與常住大眾及其他執事發生衝突。
- (二)維護執事的形象。執事彼此若不互相維護形象,僧眾們會互相仿傚,而不服從所有執事的指導或勸解。對某一執事的想法及做法,即使無法認同,也萬萬不可對信徒或僧眾們數落他的過失。若遇見執事互相批評、指責,應好言規勸,當用正常的管道來反應和溝通。
- (三)維護大眾的利益。時時要以歡喜的心、服務的心,來關懷常住大眾。身為組長的執事,更要以體諒的心、諮詢的方式,來輔導自己所帶領的清眾。
若遇到不屬於自己組內的清眾來傾吐心中的問題,可以先傾聽他的問題,如有必要,再找適當時機開導他。不要立即表示意見,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解,或加深他與執事間的嫌隙,而造成常住的不和諧。
僧眾彼此間的來往、互動,當以禮敬相待。溝通不良時,要忍讓、適應、不計較你我多少。
亦可採取靜默態度暫不處理、不生氣、也不表示意見,靜待因緣成熟時再予以反應、協調。
(一九九四年四月七日)
(一九九三年二月二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