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鼓晨音 143

執事要有整體觀


既然是常住的執事,就必須考慮到全體或大多數的人,不能僅為少數或個人著想。這個觀念相當不容易建立。

所謂整體觀,多數的人只能夠做到本位主義,少數人雖然觀念清楚,行為卻不能配合,也就是觀念的、語言的、行為的三種行為不一致,互相矛盾,這叫做三業不相應。這種人還是可以擔任執事,但他必須學習身口意一致,不能老是想著「我是為大眾設想的」,因為個人的想法不見得完全正確,都有可能摻雜了主觀的想法。

所以,擔任執事不可以主觀地為大眾設計一個構想,然後要大眾遵行實施,這絕對是錯誤的。個人的那一套構想,不一定是大眾所能夠實施,或需要實施的,若強力推行,很可能會遇到很多的阻力,彼此都很痛苦。

為了全體大眾,你可以有創見,也可以有種種的改革措施,但不能忽略每一個人的才能和每一個部門的權責。不能自己枯坐一處閉門造車,光想著分派這個人做什麼、那個人做什麼,這一組做什麼、那一組做什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