認為男女雙方在過去世結了很深的緣,如果沒有當足七輩子的夫妻,兩個人的緣分就無法了斷。
其實這根本不是佛教的觀念,因為人與人之間的因果、因緣關係是不可思議的。即使兩個人之間原本只有很淺的關係,由於種種因素,都有可能繼續愈涉愈深,就像藤和絲纏在一起,只要一用力就會愈纏愈緊、愈纏愈亂,沒完沒了。因緣因果是相續不斷的,而且不是一成不變的,所以「了緣」這個觀念似是而非,「七世夫妻」更只是小說中的想像罷了。
此外,民間還有「還願」的說法,認為廟裡的神明達成了自己的請願,就要用犧牲或祭祀的方式來還願,這種報酬的性質也和佛教的觀念背道而馳。佛教對眾生的救助應該是毫無條件的,例如:我用佛法來幫助別人,是沒有條件的,不會因為某個信眾供養我比較多,我就對他特別好。就我個人而言,別人對我好也好,對我壞也罷,我都不抱分別心,只要是願意接受佛法的人,我都會盡自己所能給予幫助。
所以,佛法不說糾纏不清的「了緣」,也不說報酬式的「還願」,這個觀念應該要釐清,才能真正與眾人廣結善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