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被自己障礙住
佛教有一種「業」的觀念,凡是我們的一舉一動,不論經由語言、思考,或是身體所表現出來的任何一種行為,都稱之為業;因此我們任何起心動念或舉手投足,可以說都是在造業。
人不可能不造業,但卻可以讓自己不要產生業障,因為一旦有了業障,就會障礙到原本該做的事、該想的念頭、該說的話,讓人進退兩難。
所謂造成障礙,是指自己的身、口、意行為造成他人的困擾、自己的麻煩;也就是說,因為你的緣故,造成別人或自己時間、能力、財力等的損失,以致於讓事情進行得不順利,那就是障礙了。
而且你造成別人的損失、傷害,對方可能就會來討回公道、要求補償,他們就像是你的「債權人」,而你就是一個欠債的人。如果你得罪的人很多,又經常讓很多人受到傷害,這麼一來,你自己就會常常遇到障礙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