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常必須用儀器供氧灌食,幫助他活著。這樣的生命,已經失去生而為人的尊嚴了。如果一個人可以在健康時預立遺囑,說明一旦必須以機器維持生命時,自己的選擇是去掉機器、接受自然死亡,早一些往生輪迴、轉生為一個新的生命,在我看來,這說得過去。我個人的觀點,是在宗教和科學之間。我的宗教信仰,不希望植物人安樂死,但如果是自然死亡,則可以接受。但家屬要如何面對這個生命,可以有自己的選擇。
我強調,人在健康時,應該預立遺囑,說明意願,免得一旦遭逢不幸、成了植物人,讓親友和家人麻煩,面對不同角度的爭論。
人在健康時,應該預立遺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