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對方無條件犧牲的人,都不見得是真正地為了對方著想,反而是一種「投資」;也就是說,以自己的犧牲來換取對方的愛,換取什麼呢?換取對方言語上的承諾、安慰,或者具體行動的展現。
舉例來說,對方接受了你的愛,就該拿什麼回報呢?一聲謝謝,或是行動上與你配合,聽從你的意願;或是以身體作為回報。這樣有條件、要求回報的愛,都是愛得太辛苦;有了期待,也就難免衝突,當對方的表現不如你的期待,難免抱怨或責怪,也就會互相傷害。
這樣有所求的愛,引來的痛苦,有各種不同的表現方式,比如嫉妒、疑心、佔有心,想要佔有對方的一切:人、時間、行動,甚至是對方的思想,「一切以我為中心」,或是「只能依照我的方式,不能有別的想法」。這樣,被愛的人會快樂嗎?
這樣的愛,是禁錮的愛。輕微些的,希望對方重視自己,所以付出愛,期待著愛的回報,可能雙方相安無事。但是,兩個成長背景、性格、教育程度都有差異的人,怎麼可能事事相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