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,為了討對方歡心,所以要施恩於他,送禮物、邀約出遊、投其所好,滿足對方的需求。有位先生在婚前為了展現愛意,告訴女朋友:「婚後家事都由我來做,妳不必動手。」結婚之後,丈夫要上班又要做家事,太太果真一動也不動。丈夫開始抱怨,太太說:「誰叫你以前這樣承諾呢?現在一定是你不愛我了。」兩人於是變成怨偶。
明明相愛,但要求對方照著自己的意思去做;對方做不到,愛也就打了折扣,或者互相傷害。如果對愛付出,而沒有任何條件,也不求回報,還能夠相互包容,這樣的愛,才能不受傷害。
如果對愛付出,而沒有任何條件,也不求回報,還能夠相互包容,這樣的愛,才能不受傷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