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不結婚為原則;出家人和在家人還有一個特別不同的地方,就是財產方面,在家人不能沒有財產,出家人則是把自己奉獻給眾生,所以不需要擁有私人財產。

就一般團體來說,童子軍有童子軍守則,軍人有軍人守則,這就是戒律。因此,在工作場所中,大到一間公司,小到一個精簡的家庭工廠,都要有員工必須共同遵守的規範,假如一個工廠裡沒有作息的規則,也許一時之間還能維持,但是分工不平均,時間久了以後,問題便會接踵而至,直至不可收拾。

因此,家庭沒有家規也會一團亂,雖然沒有明文規定的夫妻公約,但是夫妻兩人生活在一起,相處一定要有默契,太太要像太太,丈夫要像丈夫,各守本分,各盡其責,這就是規律、戒律。如果沒有默契,彼此都不遵守共同規約的話,一定會發生摩擦,導致無法在一起生活,最後只有分道揚鑣一途。

大家如果能共同遵守團體規約,就能和諧相處,這是一種非常簡單而且有共同性的社會需求。擴大來講,就是「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