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就是現代人的共同規則,違背這個規則就是違法,違法的話就會傷害到他人,任何人都要受罰。
戒律不是由一個人制訂的,而是大家一起認定的共同公約,例如佛陀時代,釋迦牟尼佛適應當時的需求,訂出這樣的一個戒律,制訂以後因為環境、時代、人事的變遷,戒條仍可以再修訂,如果有人不遵守大家一致通過的戒律,這個人就不能夠享有團體裡的任何權利。
在僧團中制訂的是戒律,而在一般社會團體或公司行號,要怎麼做到戒和同修呢?以憲法來說,憲法是由制憲小組討論、研議,然後擬定草案,再經由國民大會通過制訂。一般團體也可以比照這個方法,先由小組或個人研擬出草案,期間所有成員都可以提出修正的意見,最後經過大家認同、通過以後,就是這個團體的共同規範,全體人員就應該共同遵守,如此便是做到戒和同修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