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嚴心詮:原人論考釋 142

」其實這些都是凡夫修十善,所得的有漏有染的果報,因分有上中下的三品,果分有天、人、修羅的三道。是相對於造十惡墮入三惡道,修十善則生三善道。

可是,《大智度論》卷四十六說十善是總相戒,乃是一切大小乘戒的根本,所以新譯《華嚴經》卷三十五,亦說「上品十善業道」,分為聲聞乘所修、獨覺乘所修、菩薩乘所修,「上上十善業道」,是「一切佛法,皆得成就」的佛果位事。以此可見,若照《華嚴經》的尺度,唯有三乘聖者修的十善業,得稱為上品,佛乘的為上上品,凡夫所修的十善,尚不能列入上品的層次。有關五乘同修十善業的論述,除了見於《華嚴經》卷三十五,也可參看《華嚴經‧孔目章》卷三、《華嚴經探玄記》卷十一等的資料。

④ 施戒等 施是布施,戒是持戒,布施是福業,持戒是善業,種福修善,都是道德的行為。從人天乘的角度而言,營福積德,上善者生天,中善者為人,下善者成修羅。所以修上品十善及布施持戒等,報生六欲天。

十善業已如本章第三考釋條目所說。至於施戒,看來是兩個德目,在六波羅蜜的前一、二兩項,便是布施、持戒,乃是分別論述的。若從修行的次第而言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