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釋佛陀的自業之說。其中有兩個專有名詞,「異熟」及「異熟果」,意思是由造業而得的果報,由於因與果的性質不同,時間不同,類型也不一定是同;相對於受苦受樂的異熟果,也將修善作惡的行為名為異熟因。又依大乘唯識學派,將第八阿賴耶識,稱為異熟識,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的六識,名為異熟生,即是由阿賴耶識的種子異熟而生。《大毘婆沙論》中討論業的問題,從卷一百一十二至一百二十六,共計佔了一十五卷的篇幅,所以極其詳細。
造業的基本動力,只有身業(kaya-karman)、語業(vak-karman)、意業(manas-karman)。故在《雜阿含經》卷十四的三四三經云:「世尊說,苦樂從緣起生」,不是如外道所說,苦樂是自作、他作、非自非他的無因作(大正二,九三下)。接著於三四四經,便講到身、口、意三業及三不善根,而云:
云何不善法如實知?不善身業、口業、意業,是名不善法,如是不善法如實知;云何不善根如實知?三不善根,貪不善根、恚不善根、癡不善根,是名不善根,如是不善根如實知。云何善法如實知?善身業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