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嚴心詮:原人論考釋 158

便悟此身,但是眾緣,似和合相,元無我人。為誰貪瞋?為誰殺盜施戒⑤(知苦諦也)?遂不滯心於三界有漏善惡(斷集諦也)但修無我觀智⑥(道諦),以斷貪等,止息諸業,證得我空真如⑦(滅諦),乃至得阿羅漢果,灰身滅智⑧,方斷諸苦。據此宗中,以色、心二法及貪瞋癡,為根身、器界⑨之本也。過去未來,更無別法為本。
既然如此,便能覺悟我們的這個身命,只不過是一個由眾多因緣和合而成的假相,根本沒有我們這個人的。那究竟是還有誰在貪?誰在瞋?又是誰在做出殺生、偷盜、布施、持戒的行為呢(此為知苦諦也)

既知苦諦,此心便能不停滯於三界的有漏善惡業中(第一句為斷苦集諦);便能專志於無我觀智的修習(第二句為修道諦);以之而斷貪等煩惱,止息諸業,證得我空真如(第三句為證滅諦)

乃至由此而證得第四阿羅漢果,灰身滅智,方斷一切苦而得解脫。可知,若據這個小乘宗的層次所說,是以色、心二法及貪、瞋、癡的三毒,作為我們根身及器界的根本源頭了,不論是過去世或未來世,再也沒有其他的法可作為根本的源頭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