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有合稱為法相唯識宗、瑜伽唯識派的。在《大正新脩大藏經》中,法相唯識學派的諸部論書,均被編列於「瑜伽部」,所以在印度稱為瑜伽行派(Yogacara),乃與中觀學派(Madhyamika),成為大乘佛教在第五及第六世紀之際,雙峰並峙的兩大主流學派。
中國的法相宗,所依據的經論,通稱有《華嚴經》、《解深密經》、《如來出現功德經》、《大乘阿毘達磨經》、《入楞伽經》、《厚嚴經》;《瑜伽師地論》、《顯揚聖教論》、《大乘莊嚴經論》、《集量論》、《攝大乘論》、《十地經論》、《分別瑜伽論》、《觀所緣緣論》、《唯識二十論》、《辯中邊論》、《大乘阿毘達磨集論》,合稱為六經十一論。其中特別被重視的是《解深密經》(Sajdhinimocana-sutra)及玄奘集譯的《成唯識論》。為何被稱為法相宗的?乃是根據《解深密經》卷二〈一切法相品第四〉,載有世尊所言:「吾當為汝德本菩薩,說諸法相,謂諸法相,略有三種,何等為三?一者遍計所執相,二者依他起相,三者圓成實相。」以此可知,法相宗的法相一詞,並非指的是七十五法或一百法的名相,乃是指的假名安立法、緣起緣滅法、真如實相法的三個層次(大正十六,六九三上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