華嚴心詮:原人論考釋 292

而不知名相皆假,這是分別我執。又由於執我相故,便對自心所現的順逆諸境,妄起貪、瞋、愚癡,種種煩惱,輾轉增長。《起信論》云:「生滅因緣者,所謂眾生依心、意、意識轉故。」(大正三二,五七七中)此處的心,是阿梨耶識中的真心;此處的意,有五種名:業識、轉識、現識、智識、相續識,其中前三識即是唯識學中的第八識,後二識及唯識學中的第六識;此處的意識,即是意的相續識,此識隨事攀緣,分別六塵,亦名分離識,又名分別事識,即是唯識學中的第六意識;《起信論》云:「此(意)識依見愛,煩惱增長義故。」(大正三二,五七七中)由於我見我愛而使煩惱增長,便是第六意識的功能。佛法雖然言必稱一切眾生,若以此處所論的我執而言,唯局於人,因為只有人,才會具足第六意識通過六根來分別六塵境的能力。人亦依此分別事識而造殺、盜、淫、妄語等惡業,人之「心神」(阿梨耶識)即乘此惡業力,此身死後即下墮三惡道中;若依此分別事識而行布施、持五戒、修十善等善業,人之「心神」(阿梨耶識)即乘此善業力,此身死後通過中陰身的階段,投胎為人。

⑦ 心神 「心神」一詞,在《原人論》的第五章中,用了兩次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