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宗密大師的新興教判法,是非常值得研究的。
⑮三教皆可遵行 這是中國佛教史上的思想特色,名為「三教同源論」,又名「三教融合論」,如果站在純佛教的立場而言,內學與外道,當然是有嚴格區別的,佛法或非佛法,也是非常明確的。但是佛教傳入中國後,與儒、道二教經過長時間的融合,佛教必須入方隨俗,必須肯定一切都是佛法,必須承認和尊重儒、道二教對於治世的功能,因此而形成了三教同源一致而互不相悖的思想。此不僅中唐的宗密在《原人論》及《禪源諸詮集都序》等文獻中提出來,早在後漢太尉牟融的《理惑論》中,已經見到。嗣後到了宋朝,明教契嵩的《輔教篇》、張商英的《護法論》,乃至明清以來的佛教諸大師中,包括明末四大師:雲棲、紫柏、憨山、蕅益等,主張三教融合同源的,亦大有人在(參看拙論《明末中國佛教之研究》一章三節)。今後還必須承認世界一切多元文化的共同價值。
⑯ 窮理盡性 這是借用儒家的《易經》所說:「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,窮理盡性以至於命。」宋朝淨源的《華嚴原人論發微錄》卷上的解釋是:「推萬法窮理盡性者,窮真如不變之理,盡萬法隨緣之性。易曰:窮理盡性以至于命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