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種是「證信」,就是信仰佛教以後,漸漸感受到佛法帶給自己的改變與成長;或是隨著同儕友人參與佛教的團體,參加各種活動,例如諸位參與法青會,而從活動之中,感受到佛法不可思議的力量,因此更堅定佛教的信仰。
以上這三種層次,不論從哪一門入,「信心」非常重要。但一開始,不一定由「仰信」開始,也不一定從「解信」進入,實際上,有人根本沒有通過這兩種歷程,而是從參與活動中建立對佛教的信仰心,直接進入「證信」的層次。「聖嚴教育基金會」有一位董事,任教於大學,她原來是一名基督徒,後來因為參與法鼓山的義工活動,覺得做義工很有意義,也從做義工的過程中聽到佛法、受益於佛法,漸漸建立起對佛法的信仰心。現在她是法鼓山非常熱心的一位護法居士。這是屬於「證信」的一例。
之二:願
學佛,一定要發願。發什麼願?願,有近程、中程和遠程之別。短程的願,就是近期之內,自己希望完成某一項願心,而把願心當努力的目標。譬如諸位現在參加佛教團體,希望短期內能達成某一項任務而全力以赴,這是屬於近程的願。
中程的願,是指對某一段時期的奉獻規畫。譬如接下來的一段時日,我打算要學佛、做義工,或者加入義工團體,並且全心投入付出。這是屬於中程的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