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著,就有機會改善
因此,人的生命,並不是想活就能夠活,活著的時候,必須要有各種條件的配合;當然,也不容許想死便死,生命並非片面屬於我們自己,每個人都沒有自殺的權利。事實上,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,都與父母家人相繫,與同儕友人相親,也與社會國家和天地自然之間,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。沒有一個人是孤單的,也沒有一個生命是無依無援的。我們的生命,是與我們的「關係人」共同相繫,因此對於「關係人」:家人、朋友、師長、社會,乃至整個宇宙,我們是有責任、有義務,而要回報奉獻的。這份責任,不一定是對社會有所貢獻,但是最基本的,每一個人要善用自己的生命,珍惜生命,克盡自己的責任與義務,這才是真正發揮了生命的價值。
然而,不可否認,人活著的時候,常常會遇到各種各樣的打擊和挫折,而要從種種逆境與不如意之中堅強走過來,確實辛苦。但是,也只有活著的時候,我們才能夠有改變和改善生活的機會。很可惜的是,有一些人,當他們面對生命的低潮時選擇逃避,而以自殺來結束自己的生命,希望從此以往,人世間的糾葛與煩惱,都隨著死亡一了百了。甚至有的人會寫遺書,為自己的行為向父母道歉,為自己輕生造成家人的哀痛表達歉意。其實這種道歉是沒有用的,無濟於事,尤其是自殺的這種罪惡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