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怎麼也彌補不了的。

因此,我要再度呼籲:生命的權利,並不僅是屬於我們個人,而是與所有的「關係人」密切相繫;生命的存在,絕對不是孤立無援。我們的「關係人」,在我們有困難的時候,都會願意伸出援手,有的可能是提供金錢或物質上的支持,有的則是給予情感上的關心、祝福和鼓勵,這些同樣珍貴。人的一生最豐富的資產,往往就是與人的互動,跟人的交往。我們自己與他人,常常在不同時候、不同的生命階段裡,相互扮演著「施」與「受」的角色:彼一時,受人恩惠;此一時,可能成為他人生命中的貴人。

生命是為受報與還願而來


生命無價,自殺絕不可能一了百了。從佛教的觀點來看,人的自殺,不論是選擇何種方式結束生命,都是非常痛苦的事。凡是自殺的人,死亡以後,自殺的情境會在轉世之前,不斷地跟著他,重複上演,直到業力解脫為止。

人死之後,決定我們下一生去處的關鍵,是我們的心識,也就是神識。通常,人死之後,心識會有幾種不同的去處:一種是大善或者大惡之人,死後立即往生佛國淨土、天堂人間,或者直接投生地獄、畜生道;另一種是普通人,死亡之後,便會進入中陰身階段,又稱中蘊身。在這個中陰身的過程裡,如果是自殺的亡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