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然,不該拿的錢,也不能拿。剛才魏董事長要送我一個大紅包,我說我不能收。華航是服務業,我是出家法師,同樣也是做服務業,因此,我不能收華航送我的紅包。收了以後,可能會有人說:「聖嚴法師到華航演講一趟,就收了一個大紅包!」如此一來,我很可能落得聲名狼藉,讓人以為我到處演講,到處收紅包了。
人格的保障——立下對自己及社會的規範
我從不收紅包的,無論是到哪個地方演講,或者參加座談會,假如主辦單位一定要給我,我會捐出來。以一個出家人來講,出家人不能有錢,不能賺錢,這是我自己的「天條」,絕對不能犯。
請問諸位,在你們的人生之中,是否也為自己立下「天條」?所謂「天條」,是指我這一生之中奉行的準則,是我絕不能犯的錯,如果犯了「天條」,那麼我的人格、道德和行為就有問題了。假如諸位現在還沒有屬於自己的「天條」,還來得及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