團體的保障——人人都是安定的力量
前幾天,有個法師對我說:「山上的法師好像不是人人都很精進修行,這些人將來是修不成的。」我說:「若是你這麼想,那就由你來幫助他們修行吧!」他又說:「個人吃飯個人飽,我怎麼幫他們修行呢?」我說:「如果你的修行很精進,處處為團體奉獻,天天都在修行、念佛、拜佛,就能夠影響人,幫助人。相反的,如果你成天在埋怨,怨這個人不修行,嘆那個人修不成,如此一來,你還能修行嗎?」
個人與團體是相互影響的,如果希望團體裡的成員都能努力工作、兢兢業業,埋怨沒有用,批評、挑剔、比較、計較也是沒有意義的。最好的辦法,是以身作則,自己努力,當眾人的典範。因為自己努力的時候,其他人會漸漸受影響,也可能會一起跟進了。
在一個團體裡面,如果希望上上下下都把你當成一個典範,必須自己就是典範;如果希望團體中能有典範出現,與其指望別人,不如自己來當典範。否則,什麼事也不做,光是等待別人來影響我們、帶領我們,那是不切實際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