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願無窮:美好的晚年開示集 330

都各有各的解釋。前幾天有一位學者跟我談起這個問題,他問我:「『心』究竟是什麼東西?」我說:「根本沒有『心』這樣東西,如果有,你現在就拿給我看一看。」心是非常微妙的,它是一種能量的活動,當它在活動的時候,是有的,不在活動的時候,則是沒有的。

如果一個人沒有「存心」犯法、做壞事,可是他實際的行為卻做錯了、傷害了別人,怎麼辦?在法律上,雖然並非存心預謀犯罪,可是仍然做錯了事,還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;以佛教而言,如果一個人無心犯了錯,雖然過失是有的,要負過失之責,但是不算犯戒。佛教所認定的犯戒,有如下的標準:第一,你是否存心犯戒?第二,你知不知道自己犯了戒?第三,犯了戒之後,你是否想到要悔過、改過,從此不再犯相同的錯?如果你有心犯戒、知道是犯戒、確實已經犯了戒,這三種心同時具備了,那麼便是犯戒;如果缺少其中一種,便不成為犯戒,譬如心狂意亂,失去理智的人,雖然殺了人,但是不算犯殺戒。

生命存在於所有的群己關係中


這幾年,我們也在提倡「關懷生命──防治自殺」的活動,我透過宣傳短片在電視上呼籲:「多想兩分鐘,你可以不必自殺,還有許多的活路可走!」「只要還有一口呼吸在,就有無限的希望,就是最大的財富!」這是因為近幾年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