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為主管者,要尊重專業工作人員以及多數人的意見,執行者則要尊重主管的指導。如果部屬不接受主管所分配的工作,應提出不執行的理由及意見,而不是一味的抗拒、對立,要以商量的方式尋求解決。譬如,主管下達一個命令,如果身為部屬有自己的想法要表達,就可以建議說:「是的,這件事情您考慮得很好,但是從執行的角度來看,另一種作法可能會比較節省時間和金錢。」
在交辦工作時,不要以命令的方式要求執行者,而是先詢問在期限內是否能夠完成,以及彼此溝通執行時可能會遇到的狀況。溝通之後,如果能充分信任,執行者通常都能盡力去完成。由此可見,部屬與主管的良性溝通是讓工作順利的必要條件。
但是,在工作場合中,各種人都有,有的人自私、推諉責任,老是跟你作對,但即使這樣,我們對他還是要抱持希望,因為從修行的立場而言,每個人都還是有轉變、改善的機會。如果我們一開始就認定對方不好,留下刻板印象,那麼,對方就毫無翻身的機會,彼此間的關係亦不可能改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