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了團體中的大原則外,各單位也應有其個別的原則、政策,甚至是個人負責的某部門的某項工作職務也應有其原則,但是要以不違背大原則為前提。但「子法不離母法」,就好像國有憲法,其下有種種法令,皆以不違憲為原則。因為要堅守原則,工作才能掌握得好。
二、充分授權
這是指上下之間的關係。在上位者必須充分授權,以方便下屬行事,否則事事指揮、干涉,下面的人遇事無權處理,會造成事情停滯,效率不彰。至於下對上,則應事前請示,事後報告。然而充分授權後,並非完全不管,仍要常常關心、督導,這樣才能維持工作品質,不會發生結果與預期不符的情形,而有木已成舟,挽救不及的遺憾。
三、尊重他人
人與人相處要相互尊重,常常心懷感恩,即使上對下也要心懷尊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