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重並不是同情,而是:第一、尊重對方的想法、意見和人格。如果不許對方有意見、想法,會讓對方在工作上無法產生成就感。所以,不要堅持一定要按照自己的方式做,只要不損害整個團體,能把事情完成即可。第二、尊重他人的能力。每個人的學習能力、適應能力、基本能力都不一樣,各有高低,不能要求每個人都相同,或者和自己的能力一樣。即使有人表現得不夠理想,但既然已錄用他,仍然要保持尊重。雖然對方的工作態度和我們不合,但我們千萬不可以惡言相向,這是基本人格的尊重。
四、關懷對方
這裡指的不僅僅是工作的關懷,情緒、身心、家庭等皆需要適當的關懷。隨時主動去關懷他人,見到有人悶悶不樂,給予一點慰問,也許對方的心結就會打開。而主管對於職員的情緒應有所注意,並加以主動關懷,而且應該要普遍地關懷,不能只關懷其中一、二位,否則可能會造成其他人內心的不平衡。
另外,大家也不要「撒嬌」或耍花樣,故意引起別人來注意自己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