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度佛教史 169

並以鴿像表貪染,以蛇形表瞋恚,以豬形表愚癡。並在周圍畫有十二緣生生滅相。

《根本說一切有部目得迦》卷八(《大正藏》二四‧四四五頁下),有因為彩色的壁畫陳舊不清時,比丘予以重新再畫的記載。

在上座部的法藏部所傳的《長阿含經》中的《世記經》(《大正藏》一‧一一四頁中─一四九頁下),描寫天上、人間、地獄、神道的各種世界,已完全是用藝術手法。法藏部在部派之中是比較晚出的,而且也是比較接近於大乘的,所以法藏部傳誦的戒律《四分律》,中國的律宗初祖道宣律師,也以為是「分通大乘」的。在大眾部所傳的《增一阿含經》卷二八(《大正藏》二‧七〇六頁上),更有了優填王命巧匠「以牛頭栴檀,作如來形像,高五尺」的記載。

到了大乘聖典之中,佛教藝術的氣氛,當然是更加的濃厚了。縱然如此,在《大般若經》卷三二七〈初分不退轉品〉(《大正藏》六‧六七四頁下),仍要說菩薩「於諸世間文章伎藝,雖得善巧,而不愛著」,因其皆為「雜穢語」、「邪命所攝」。

在此,我們必須指出,佛教藝術品的創作,固然是由於接引眾生以及表達信仰的熱忱,同時也有外在的因素,因為南印度的土著民族,有其獨特的文化和獨特的信仰,他們由庶物崇拜而發展成為神明的偶像崇拜,佛教為了化導當地的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