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中山先生逝世(西元一九二五年)之後,在蔣介石先生領導下的中國國民黨,統一了全國(西元一九二八年),向社會各階層,推行新的啟蒙運動。在三民主義的指導下,公布法令,禁止人民以卜筮、占星、巫覡等的迷信為職業,且將行之於寺院道觀及一般庶民之間的宗教行事,視為迷信,加以廢除。因此,各地的寺院與城隍廟等,佛教神像之被破毀者,屢有所聞。民國十九年(西元一九三〇年),政府頒行監督寺廟條例,規定各寺廟應依其所有財產之多寡,興辦初等教育、圖書館、救濟院(孤兒院、養老院、保育所)、貧民工廠、合作社等。此時的廟產興學,已漸漸地形成了公然的事實;中央大學的教授邰爽秋等,所提沒收寺產以充作教育基金的議案,也在全國教育大會中,獲得了通過。

第三節 佛教界的組織化與僧教育


清末以來,對於佛教在思想上及經濟上,所作尖銳化的攻擊,佛教界的反應,真的是一點也沒有嗎?不,中國佛教在長期睡夢之中醒來後,為了應付急變的社會,也出現計畫革新佛教的僧人。

民國元年(西元一九一二年),浙江天童寺的敬安(西元一八五一~一九一二年),糾集江蘇和浙江的同志僧侶,發起了新佛教運動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