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藏佛教史 153

因此,這個工夫分成四段:一是男女相視;二是男女相笑;三是男女握手;四是男女交抱。第四階段名為「大瑜伽怛特羅」(Mahāyoga-tantra),在強烈欲樂的交抱之際,能達成身心的統一,便是無住處涅槃的境界,便是成佛。這是一種無分別的境界,故於修成之後,對不淨之物,反以為淨,將大小便及男女性交所出的分泌物等,也被視為五甘露而取來飲食。這種思想與佛陀的根本教義配起來講,似乎也能講通,但此絕非常人的修持方法,所以宗喀巴要起而反對了。

然而,這一行法,確為密乘的特色,例如《歡喜金剛》中說:「智慧(明妃)滿十六(歲),以手相抱持,鈴(陰戶)杵(陽具)正和合,阿闍黎(梨)灌頂。」就是指的此法。經過這種灌頂的弟子,始能修行無上瑜伽,以女人的肉體為壇場,以陰戶為蓮花,由登蓮花而達於修持的終極──最高的歡樂(Paramānanda),以欲制欲而達於無欲,便是得大成就。通常是以十二歲至十六歲的少女為明妃,最多可至九位,這倒與中國道教房中術相傳黃帝以九鼎(九女)昇天,不謀而合。修行此法,有嚴整的儀軌與口訣,絕不許亂來。選擇少女的原因,是在少女的欲心不強,加以指導就可修行;否則,如遇女人的淫欲熾盛而不能自持,只顧淫樂放縱而不顧儀軌法則,那就修不成了。所以,真正修持此法的人,的確不是為了貪圖淫樂的享受;而且,在藏人的心目中,並不看重肉體的享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