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種變現的身形,即與佛陀三身之一的應化身同一性質。
所謂三身,即是:1.法身:此為無色無形、如如不動而又無不遍在的理想或本體的佛。2.報身:此為圓滿功德的表徵,即是修成福慧圓滿之時的結果。如果僅有遍在的本體法身,那便落於泛神論中,泛神論的宇宙本體是無意志的,佛陀的報身是有意志的;享受究竟寂滅的法樂,或為化度眾生而起的應現身,均為報身的功能。3.應身:此即為由報身化現的色身,可化為眾生和人,例如釋迦世尊,便是應身佛,縱然他是在此一身分的人而成佛,成佛之當下,他已另有圓滿的報身和遍在的法身,這個人間的色身不過是應現成佛與化世的應身。此一應身入滅,也就永不再來,要來則為化現另外的身分,因為時節機緣,處處不同,時時不同。至於諸大菩薩,他們雖亦各有功德所感而住的淨土,如觀音、勢至住於彌陀淨土,卻可不離本處而應化十方,這種由於悲願濟眾而做的自在應現,便是「呼畢勒罕」。
不過,生生轉世為同一名稱的同一職位,乃是西藏佛教的特色。此一制度為何只出現於西藏而不出現於其他佛教地區?據說因在佛教尚未輸入之前的西藏宗教──棒教,即有類似佛教化身之說的信仰,認為諸神可與人類混合其身體,可借用人的身體;例如西藏的降神,即是先將司祭者的神識脫離肉體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