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派教團的領袖被尊為「喇嘛寶王」及「法王」,第一世帶妻,以後均守獨身,享有政權,以至於今,他的寺院即是不丹的王宮。

迦舉派下迦爾瑪派第九代喇嘛雖於清世宗雍正三年(西元一七二五年),受錫金王禮請前往,自建寺院,然其後來的勢力極微。唯其於明莊烈帝崇禎八年(西元一六三五年)起而推倒「舍塔王朝」的藏巴汗,也是迦爾瑪派的人。

明朝的喇嘛教


明代對烏斯藏的政策,承襲元代的舊法,因其俗尚,崇其宗教。據《明史外傳》所載:「洪武之初,太祖懲於唐世吐蕃之亂,思所以制御之者,惟因其俗利用僧弟,使之化導以為善,乃遣使廣行招諭。又遣陜西行省員外郎許允德使其地,舉元之故官赴京師,而擬授以職。於是烏斯藏之攝帝師『喃加巴藏卜』,先遣使朝貢至京師。太祖喜而賜紅綺之禪衣及鞵帽錢物。」

但是,自元朝中葉迄明朝末年,西藏在政治上已由統一而形成部落分立的局面,所以明朝在對藏政策的實行上,也和元朝有了若干變更。元朝是以喇嘛中最高位之一人,尊為教主,中央集權,管轄全藏。明朝則將各派僧人的權力分割統治,一則由於薩迦派已趨於沒落,二則薩迦派本與退守漠北的元朝親密,故而另外提昇第二位喇嘛,與薩迦派大喇嘛,並治藏地。在明太祖之世,即封了四位大喇嘛,予以同樣的地位和特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