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藏佛教史 97

亦為上士所應共學;也就是說,沒有大乘法不概括凡夫二乘之善法的。故以三皈十善,為大乘與二乘共下士(凡夫)所學;四聖諦法,為大乘共中士(二乘)所學;至於發無上心,廣行六度,則為上士(大乘菩薩)的不共之行。這一思想,即係取自《現觀莊嚴論》,該論以三一切智智為般若,分屬八義,概羅全部般若經;所謂三智,即是以一切智為共聲聞(二乘)智,道智為共菩薩智,一切種智為不共的如來智;其中菩薩的道智,乃是下通二乘上接佛道的,故在《大般若經》卷四六二中說:「諸菩薩摩訶薩,應當遍知一切道相,謂聲聞道相、獨覺道相、菩薩道相、如來道相。」(《大正藏》七‧三三七頁中)

論列菩薩道的地方,《菩提道次第論》與《菩提道燈論》也略有不同,《菩提道燈論》以戒定慧三學做分際,《菩提道次第論》卻以六度為統攝,而將戒定融於六度之中;此與《菩提道燈論》以戒定為發生神通的利他之因,福慧雙修為利他之果者,不無略異。尤其《菩提道次第論》在概論了六度四攝之後,又特別闡明修習止觀,詳示規範,乃為《菩提道燈論》所未盡,此益顯出《菩提道次第論》立說的精彩之處。

修止與修觀


前面已說到,《廣論》的止觀方面,是依瑜伽而釋止,依中觀而釋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