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藏佛教史 98


根據《略論》卷一.六〇頁所說:「有以分別慧觀察而修觀,及以不分別專一安住而修止。」「若爾,何道為修觀,何道為修止耶?曰:如對善知識修信心,及暇滿大義難得,念死無常、業果、流轉過患、發菩提心等,皆須修觀……倘心不能攝住於一所緣,為令如欲堪能安住之寂止時,若數數觀察,則心不能住,故於是處,則須修止也。」

其中的「暇滿大義」,是指沒有任何學佛的障難,所以有暇學佛;具足學佛的根器又有良好的助緣,所以稱為條件圓滿。

又在《略論》卷六.三五七頁說:「所言止者,謂內正住已,即於如是善思惟法,作意思惟,令此作意內心相續;如是正行多安住故,起身輕安及心輕安,是名為止。」又說:「即於如是勝三摩地(定),所行影像,所知義中,能正思擇,最極思擇,周遍尋思,周遍伺察,若忍、若樂、若覺、若見、若觀,是名為觀。」可知,所謂止,是吾人此心繫於一念的相續安住;所謂觀,是以吾人之心,對諸法影像的思擇觀察。

止與觀,都是修定的前方便,由止觀而入定,初修之時,止觀是兩種交互並用的方法,止觀修成,實是同得一個結果。因此,始修須以止觀並用,修後乃成止觀雙運,平等如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