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斷的以符號來分門別類認識世界,以記憶來累積經驗。符號本來沒有,是人類創造出來的,我們自幼經由社會、家庭、學校的教育,不斷的吸收各種符號,假設不知道有這些符號,法塵便是不存在的。譬如,中國及印度人都認為有龍及鳳凰,雖然我們從未見過真正的龍及鳳凰,但是書上常常出現,所以一提起龍,我們大家都知道龍的樣子,這就是共同語言符號的作用。事實上雖是沒有龍,因為符號中有龍,所以人的語言及圖書中都有龍的存在,可見符號只是法塵的代表,其本身並不就是任何東西。

我們從前五根見到前五塵,生起了前五識,那些東西本身是空的。法塵的符號,就是代表前五根、前五塵、前五識所產生的反應,既然這些東西本身是空的,符號也是虛設的,所以法塵也是空的。

意識分成二部分︰一是內在的分別作用,一是外來的種種影響;便是以內在的意識,通過意根,分別外在的法塵,產生思想,發為行動的作用。

從原始佛教的立場而言,第六意識除了認識的功能,也有執持自我的功能。第六意識本身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東西,它卻能把一生又一生的業力聚集在一起,然後連接到另一個時間段落去,接受業力的果報;接受業力果報的同時,又造另一些行為的業力,再延續到下一生去。因此就會形成有些時段進入天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