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剛經講記 45


「無相」,是無法用法相來說明,凡是能用法相說明的,就不是真正的第一義諦,要離開一切相,才是第一義諦,才是無為法。所謂第一義諦就是真諦,這是相對於世俗諦而說的,所有能用世間的語言、文字表達的,都是有漏法、有為法,都是世俗諦。

「有相」則是有所執著,心裡認為有形相、現象及一切法相,這是心住於相;如能心不住於相,不住於法相,應無所住,就是「離相」。

《金剛經》開示無相離相法門,為菩薩道及佛道的準則,也就是說,修行菩薩道而成就佛道,必須能夠離相而不住於相。經文中有關「無相離相」的句子,計有二十一條,分別為:

1.「若菩薩有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即非菩薩。」

「我相」就是對於自我的執著,自我中心的表現。個人的自我是由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及不正見所構成,除了這些心理現象的執著之外,其實「我」是不存在的。人人都覺得「我」很重要,實際上,我就是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及不正見等煩惱的別名。

除此之外「我」必是有對象的,一定是有另外的人,才會讓你感覺到有我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