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C)真體在障出障之義
- 正明
- 體性本融
- 若論心體平等,實無障與不障,不論垢與不垢,若就染淨二性,亦復體融一味,不相妨礙。
- 約用差別
- 就染性依熏起故,有障垢之名,以染業熏於真心,性依熏力起種種染用,以違隱真如心為在障法身,亦名有垢真如。
- 若以淨業熏於真心,性依熏力,起種種淨用,能除染用之垢,即說此順用之照,為圓覺大智,此淨用不離真體故名真心,為出障法身,亦名無垢真如。
- 用不違體
- 此有垢無垢,在障出障之別,但約染淨之用說,非是真心之體有此垢與不垢,障與不障。
- 釋疑
- 一、問曰:「違用既論為垢障,違性應說為礙染?」
答曰:「具是障性垢性,亦得名為性障性垢,此蓋平等之差別,圓融之能所。然即唯一真心,勿謂相礙不融也。」
- 二、問曰:「既言有平等之差別能所,亦應有自體在障出障耶?」
答曰:「據染性而說,無一淨性而非染,即是自體為能障、所障、在障,就淨性而論,無一染性而非淨,即是自體為能除、所除、出障。」
- 染以淨為體,淨以染為體,一味平等,無有差別之相,此是法界法門常同常別之義。